競賽項目-傳統拔河 補充規定及注意事項
一、賽會日程:114年9月17日(三)、18日(四),於苗栗縣體育場(室內跑道)
二、技術會議:114年9月17日上午09:00時,於苗栗縣立體育場會議室舉行。
三、補充規定:
1 .場地河道:長70公尺、寬2公尺。
2. 比賽流程:預賽:二局制,決賽:三局二勝制。
3. 警告次數:5次(含)判定失格
4. 比賽河道加寬為二公尺,出界警告一次、第二次出界判定失格。
5. 各隊參賽選手(男12女8)、職員二位、預備手,須參與檢錄同時進出賽場。未參與檢錄不得入場。
6. 二隊比賽期間內不得有外圍人員借協助為由進入會場。
7. 各隊比賽服裝必須一致(上衣同款同色、帽子褲子同色)
8. 比賽必須穿著運動鞋或雨鞋 ,不得穿著拔河專用鞋、釘鞋、鞋跟突起物之鞋及赤腳參加比賽。
9. 有關競賽規定依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制定拔河比賽規則執行。
注意事項:各隊出賽單請提早塡入姓名並影印(A5)10張備用。
附件:傳統拔河 補充規定及注意事項.docx